根據《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後,壹般可在3至7日內在網上查詢或短信告知,最遲不超過13個工作日。
1.如果在現場被交警發現並簽字,車主需要在違章後15天內到當地交警隊處理。超過15天未接受治療的,需要每天支付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金額不超過原罰款的兩倍;
2.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車主可以在機車年審前壹個月內,在交通網站查詢違章記錄,到違章地交警隊進行處理,而不是在15天內處理,但要註意盡量不要超過駕駛證的壹個記分周期,避免出現壹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導致下壹個記分周累計扣12分的情況。
車輛違章處理時限:
1,現場處罰違法行為。對於交警當場開出罰單並讓司機簽收的,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處罰。逾期後會自動生成滯納金,滯納金按照3%的費率收取,上限不超過罰款。處罰12分,15個工作日內未處理的,吊銷駕駛證。
2.對於打印處理表單的違法行為,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違法行為,否則處罰同上。
3.電子警察記錄違規行為。因為電子警察記錄是記錄車輛違法行為的技術監控設備,屬於駕駛員簽名,不固定,只需要在車輛年檢前處理即可。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