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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自己是否被起訴過?

如何查詢自己是否被起訴過?

如何查詢自己是否被起訴過?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它在我們的生活中變得越來越方便,許多事情都可以通過互聯網來處理。以下是如何檢查妳是否被起訴。

如何查詢自己是否被1 1起訴,收到12368的短信通知,有案號,開庭時間,法院名稱,案由,開庭時間;

2.在收到郵政EMS寄出的法院傳票後,壹般來說,負責妳案件的法院書記員會在郵寄傳票前用固定電話給被告打電話核實收件地址。如果在被告的住所提起訴訟,他有時會叫被告到法院領取文件。

3.周壹至周五上午08: 00-12: 00或下午14: 30-18: 30撥打12368,按照語音提示轉人工服務,再轉上訴法院。接通上訴法院的人工客服電話後,就可以報姓名和身份證號了。

4.如果金融機構沒有妳的準確地址和聯系方式,也就是妳處於拖欠金融機構款項而失去聯系的狀態,那麽法院會采用公告送達法院傳票的方式,妳可以在上訴法院官網和人民法院公告網上查詢;

5.攜帶身份證到當地法院查詢是否被起訴;

6.登錄官網,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點擊當事人案件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姓名、手機號、驗證碼,但這個並不準確,有的法院起訴後沒有及時錄入案件信息。

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

只要查證上述六種情形之壹,就可以確定已經被追訴。

查詢自己是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1.電話詢問壹審法院他們有沒有執行案件;

2.案件所屬法院官網可以提供查詢,但需要有法院提供的案號和密碼(密碼會在受理通知書上);

3.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不行,直接撥打查詢熱線:區號+12368即可;

4、通過網絡查詢實施信息公開。

搜索百度執行信息公開網。

按照提示填寫信息查詢。

如何發現自己是否被起訴?2如何發現自己是否被起訴?

查詢您被起訴的方式如下:

1.收到12368的起訴短信通知,有案號、開庭時間、被訴法院名稱、起訴事由、開庭時間;

2.負責妳案的法院書記員收到郵政EMS寄出的法院傳票後,會在郵寄傳票前用固定電話打電話給被告核實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訴的人,有時會打電話給被告到法院領取文書;

3.工作日上班時間撥打12368,按照語音提示轉人工服務,轉上訴法院,接通上訴法院人工客服電話後報姓名和身份證號,查詢未被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7條

以對話形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對方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非對話的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以數據電文形式作出的,是指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具體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何發現自己是否被起訴?1.如何發現自己是否被法院起訴

當事人查不到是否被法院起訴。當事人被法院起訴後,法院會向其送達起訴書,起訴書送達後當事人才知道自己被起訴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二、被起訴後怎麽辦?

為了更好地應對自訴人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主要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準備:

(1)委托辯護人

自訴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壹種。像公訴案件壹樣,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被告人的代理人叫辯護人;被害人的代理人被稱為訴訟代理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除可以行使辯護權、陳述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和訴訟代理人。

依法可以邀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薦的律師、人民團體或者單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屬或者朋友擔任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為自己進行辯護,幫助陳述意見。有的犯罪嫌疑人聘請兩個辯護人,其中壹個是律師,因為律師懂得很多法律知識;另壹個是他的親戚朋友甚至家人。

因為他們對自己有所了解,所以可能會比律師更認真地為自己辯護。有了這兩個人的互補,再加上自己的充分辯護和說理,效果可能會更好。允許聘請兩名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其中壹名是律師,另壹名是親屬或朋友。

(2)做好防禦準備

即使指定了辯護人,被告仍然可以為自己辯護。不僅如此,防守主力還是要靠自己,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防守者身上。防守者只是壹個幫助者,最了解自己的情況。這和做其他事情是壹樣的。妳應該做好自己的事情,別人的幫助應該歡迎,但不應該放棄努力,要做好答辯的充分準備。

為了更好地行使答辯權,首先要了解訴訟程序,尤其是開庭的步驟。在法庭上,我們要經過調查事實、互相辯論、最後陳述等幾個階段。在這幾個階段,被告是有話語權的,所以我們要抓住機會,把該說的都說出來,而不是等到官司打完了才想明白。在準備答辯階段,壹般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考慮自訴人能否通過和解撤回自訴。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經告知且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進行調解。宣判前,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起訴。

如果被告人確實有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通過自審、公開道歉、作出承諾、賠償經濟損失等方式取得自訴人的諒解。如果自訴人能夠通過法院的調解主動撤回自訴,這是壹個很好的解決辦法。

第二,要考慮是否可以提起反訴。如果自訴人出於惡意誣陷或誹謗自己,也是不允許的。如果構成犯罪,被告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就是讓自訴人做壹次被告。當然,反訴必須符合反訴的條件:即反訴的對象必須是針對自訴人的,自訴人的行為確實構成犯罪;反訴的內容必須與本案有關;反訴案件必須符合自訴案件的範圍。

第三,辯護要依法進行,也就是說提出的辯護意見要有法律依據。所謂辯護,無非是陳述自己無罪、有罪,以此獲得法院從輕、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處罰。

為了依法答辯,需要充分了解法院從輕、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處罰的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所謂法定情節,就是刑法明確規定的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被告人進行辯護時,應當思考自己的犯罪行為,哪些情況下可以從輕處罰,並充分說明這壹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