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如下:
各科考試報告單應由申請人和考官簽字。無簽名的機動車駕駛證不予核發。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考試內容包括駕駛理論基礎、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相關知識。考試形式為機考,100題,90分以上。
科目壹考試總時間45分鐘,試卷由100題組成,為是非題和選擇題,100分,90分合格。試卷由計算機駕駛考試系統按照《機動車駕駛證工作規範》規定的比例關系隨機抽取組合。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每個科目考壹次,不及格可以重考壹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的,終止考試,報考人員重新預約,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要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及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主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