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後,法院會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案件已立案,並將原告的起訴書發送給被告,以便被告應訴,並告知開庭時間,以便雙方當事人出庭。註意,這種通知是書面的,不是口頭的,也不是打電話或者派人傳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
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也可以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