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購房首付不能直接從公積金賬戶提取;買期房需要先交首付,然後憑備案合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所以建議先通過其他方式提高首付,然後憑購房合同和首付發票從公積金賬戶提取資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時;
2.職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因病需要支付高額醫療費用時;
3.職工退休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職工失業壹年以上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5.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
6、職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用於支付喪葬費的;
7.員工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離開本市;
8.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後,其住房貸款已結清;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漳州住房公積金不能直接用於首付。建議先通過其他方式籌集首付,然後憑購房合同和首付發票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