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單、資料等有價值的信息和物品都在等待警察的到來。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寧,自主支配和控制自己不想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私人信息等私人安全利益,不受他人打擾的特定人格權。隱私權的內容包括:1,對他人隱瞞自己隱私的權利;2.積極利用個人隱私滿足精神和物質需求的權利;3.享有控制自己隱私的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