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救助對象
具有岱嶽區戶籍或岱嶽區居住證的人員;因疫情無法復工、連續三個月無生活來源、生活困難且無法享受失業保險政策保障的農民工及其他未參保失業人員,不納入低保範圍。
第二,救助標準
壹次性臨時救助金1800元。
第三,提供材料
1,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因疫情不能復工的證明;
2、本人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個人申請及證明材料;
3.本人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農村商業銀行卡打折復印件。
四、申請流程
1,應用。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2.復習。城鎮審核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參加失業保險;
3.宣傳。經審查合格的困難人員在村級公告欄、政府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認可。對公示無異議的給予及時審批。
5.資金支付。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通過社會化發放到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