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列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並具有爆炸、易燃、中毒、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的物質或物品。
2020年6月5438+10月1日,河北省內高速公路0時至6時禁止危險品運輸車輛通行。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裏。道路限速標誌、標線顯示的速度低於上述規定速度的,車速不得高於限速標誌、標線顯示的速度。
各危險品運輸企業要根據限行情況適當調整運輸計劃。通行期間,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危險貨物運輸規定,嚴禁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法停車、占用應急車道、不按規定行駛。嚴禁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附近聚集、停放。
運輸危險品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的,廣大交通參與者有權監督舉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