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需求,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通知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德州市決定將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630元調整為730元,新標準自7月1日起執行。此次待遇調整將惠及全市2300多名失業人員,替代待遇將於近期發放。
7月至65438+2月領取失業救濟金並註銷銀行賬戶的失業人員,請盡快攜帶本人就業失業登記證和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賠償金。
近年來,德州市不斷加大失業保險工作力度,實現了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和基金收入連年增長,基金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其他待遇,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了其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