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靖江市在重點人群應檢盡檢的核酸檢測中,發現代某武、代
某(兩人系父子,安徽籍,租住靖江市馬橋鎮,從事蔬菜經營,目前已在定點醫療機
構隔離)2例陽性。
經調查,代某武、代某近日多次駕車從靖江往返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利用多
部手機分區域使用,刻意隱瞞行程,且未按照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主
動向所在社區報備,也未落實健康管理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
代某武、代某2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
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敦促有類似情形的人員,立即撥打11,主動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爭取從
寬處理。希望來(返)泰人員和廣大市民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同織密紮牢
疫情防控防線,有效遏制疫情擴散蔓延。
靖江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