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用擔心,妳說的這種情況不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的訂立和合同的生效,所以妳和對方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更不存在任何手續費。這壹般都是騙局,無視就好。
可以參考合同法的以下規定: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當事人應當采用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體內容;
(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
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發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是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第十六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受送達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明具體系統的,數據電文第壹次進入收件人任何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妳有所幫助,並被妳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