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互助獻血:
血庫的血不夠了,只有幾袋血。這幾袋血不敢送出去。如果正常送血,血庫肯定是零。血庫沒有壹點血的話,大出血或者急診的話會死人的。因此,血庫中必須儲存壹定量的救命血液。
血庫除了救命血,已經不能再輸血了。需要手術的,能拖就拖,等到本市有人獻血的時候血庫有多余的血。
其實像五洲這樣的大眾獻血意識,可能永遠都不會實現。
我們做什麽呢需要手術的老人家屬或子女,這個時候可以獻血嗎?捐獻的血液很快就會通過檢驗。放在備用血庫,老人就有血了。
這是互助獻血。
從上面的解釋來看,互助獻血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為什麽錯了呢?因為在安徽、北京等地,患者家屬不獻血或不能獻血,找人代替,出錢讓人獻血。有的人做這個“生意”,結果這些人“搶生意”死了。
國家明令禁止互助獻血,血站還是沒有血。我該怎麽辦?
病人,等等。
順便問壹下,這個病人捐過血嗎?患者的孩子獻血過嗎?
如果所有人自己都不獻血,要等別人獻血才能救命,那就等到有很多好心人獻血,血庫有血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