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第十六條按以下規定換取紙質車票:(1)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購票的,可憑購票時使用的乘車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車站售票窗口、鐵路客票代售點或車站自動售票機辦理換票手續。(2)二代居民身份證不能自動讀取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需出示購票時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訂單號,到車站售票窗口或鐵路運輸企業授權的鐵路客票代售點,由售票員輸入身份證件號碼和訂單號並驗證無誤後,方可辦理換票手續。(三)學生票憑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學生火車票優惠卡所附學生證(均為原件),在安裝學生火車票優惠卡識別器的車站售票窗口或鐵路客票代售點辦理。(四)殘疾軍人車票憑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民警察證》(均為原件)在車站售票窗口辦理。(5)有效身份證件信息與訂單號驗證壹致的,予以改簽;不壹致的票將不被交換。對於學生票和殘疾軍人票,同時核對折扣(待付)憑證。學生票也要減少優惠乘車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