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銷售誤導,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和保險營銷員在保險銷售業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采用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等方式,對保險產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說明的行為。
銷售誤導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權利。
表現壹:隱瞞、混淆產品信息誤導消費者。故意隱瞞保險產品屬性,混淆保險責任相近的產品,或者將保險產品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混淆,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比如,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者簡單地將保險產品的分紅率、結算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的收益率進行比較,會誤導消費者,容易引發理賠糾紛或退保糾紛。
表現二:隱性搭售誤導消費者。個別銷售人員在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為了提高銷售業績,以折扣、公司規定、核保政策等為由,誤導消費者盲目投保高保額產品。還有壹些網頁、APP操作頁面,通過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進行捆綁捆綁,強迫消費者購買不必要的產品或服務,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表現三:誇大保險責任或承諾保證收益誤導消費者。在保險產品的營銷過程中,壹些銷售人員對保險責任的介紹斷章取義,避重就輕,誇大保險責任範圍,弱化保險責任免除等關鍵信息。比如對投保人的口頭承諾?妳可以支付任何費用。故意曲解保護範圍誤導消費者,為消費者索賠埋下隱患;或者在銷售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新型壽險產品時,是否只強調?高產?而不是展示不利信息,承諾保證收益等虛假宣傳行為。
針對保險銷售誤導行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監管,聯動相關單位,齊抓共管,嚴厲打擊打破道德底線、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同時,中國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不要盲目跟風、隨意委托或輕信?特工投降?代理維權?當心誤導銷售的風險。
第壹,不要盲目跟風,確認保險合同內容後再投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產品提供的保障範圍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為準。建議消費者根據自身的保險需求,認真了解擬購買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保障範圍、除外責任、保費、保險賠償或賠付條件,選擇最適合自身需求、風險承受能力和經濟實力的保險產品。註意防範營銷過程中保險責任混淆、模糊、誇大等風險。另外,投保時,無論是線下投保還是線上投保,壹定要在交費前仔細查看投保範圍,了解合同重要條款後再投保。
第二,不要隨意委托,註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不應隨意委托他人投保,更不應隨意簽字授權。註意保管好重要證書、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個人信息。線上線下投保壹定要自己確認,謹慎對待簽約、授權、支付等重要環節,確保自己了解所簽或授權協議的內容。
三、不輕信?特工投降?代理維權?選擇合法合理的途徑維權。
如對保險產品或服務有異議,或在購買保險過程中出現糾紛,應註意保留相應證據,及時向保險公司投訴,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也可以根據合同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不信?代理維權?特工投降?如虛假承諾、不參與違反合同的違法行為、提供虛假信息或捏造事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