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侮辱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屬於告知後才處理的犯罪,受侮辱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當事人提供虐待證據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幫助。如果施暴者的網絡辱罵行為不構成犯罪,受虐方可報警處理。公然侮辱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可以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