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和器官捐獻,是指自然人自願表示其死亡後將全部或者部分遺體捐獻給醫學科學,生前未表示捐獻意願的自然人在其直系親屬死亡後將全部或者部分遺體捐獻給醫學科學的行為。那些自願免費捐獻遺體和器官的人需要填寫壹份申請,然後去附近的公證處進行公證。同時,登記受理站應向正式登記人出具由省紅十字會統壹印制的《自願捐獻遺體紀念證書》。生前未辦理遺體自願捐獻登記,但生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自願捐獻遺體的。在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的證明後,才能到登記受理站辦理接受遺體捐獻手續。自願捐獻者可以改變或取消他們的登記。但必須先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公證。
二。遺體捐獻登記程序:
1.遺體捐獻應當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
2.遺體捐獻登記手續壹般由戶籍所在地紅十字會辦理。
3.申請人收到表格壹式兩份後,請仔細閱讀說明並認真填寫。
4.表中被執行人意見可由親屬或關系密切的親友填寫(此欄留空則此表無效)。
5.填好表格後,請攜帶三張壹寸(或兩寸)照片,直接到區紅十字會登記,領取遺體捐獻紀念證書和捐獻卡。遺體和器官捐贈是在自願和免費的基礎上進行的。可以先去各個登記受理站登記,然後去公證處公證。
第三,其他流程
1,器官獲取流程。當登記的捐獻者達到臨床等待捐獻的狀態時,捐獻者所在醫院會進行體檢,醫院的協調員會將捐獻者的相關資料提交給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人體器官采集組織采集人體器官,由人體器官采集組織根據人體器官捐獻標準進行采集和保存。
2.器官分配流程。捐獻的器官由省級人體器官專家組根據我國人體器官分配原則進行分配。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應當見證器官捐獻和移植。
3、車身加工工藝。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醫院會進行倫理醫療,恢復遺體原貌;對尚未捐獻遺體或者不符合接受條件的捐獻者,應當移交其家屬,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4.艱難的救援過程。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擬定搶救方案和流程,並組織實施。
5.記住紀念的過程。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在省紀念(碑)林開辟專區,在省紅十字網開設專欄,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