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第四章蘇州市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管理條例

第四章蘇州市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管理條例

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依法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從事物業服務的職業經理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服務:

(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清運和定期保潔服務;

(二)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治安秩序,做好值班和巡邏工作;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綠地的日常維護;

(四)物業的部位、場地和設施的日常維護。

物業服務的具體項目和服務水平應當符合合同約定。當事人對人身、財產安全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另行約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和* * *部位、場地和* * *設施設備的用途;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或者場地,損害業主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 * *用部位、場地和* *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四)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拒不退出或者不按照規定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及相關財物的;

(五)擅自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以及其他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

(六)停水停電;

(七)嚴重損害業主權益的其他情形。前期物業合同期滿後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建設單位繼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未滿,業主(代表)大會召開並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自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根據業主(代表)大會的決定,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企業續聘或者新聘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續簽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物業服務合同期滿,業主(代表)大會未作出變更決定的,原合同繼續有效,直至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物業服務合同尚未到期,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合同的,經業主(代表)大會同意,業主委員會應當提前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物業服務企業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要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告。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合理和質價壹致的原則。

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按照招投標確定的標準收取。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代表)大會的決定協商確定。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明碼標價,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布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方式。每半年或壹年向使用物業小區的業主和非業主公布經營設施的收支情況,接受業主、業主委員會、非業主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未經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預收超過六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不得收取超過壹年的押金、保證金等費用。施工單位應為* * *場地、設施和設備單獨配置水、電等計量器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定期公布* * *場地、設施設備所消耗的水、電的數量和金額,並按照實際支出和約定的收費方式合理分攤給全體業主。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業的電梯、水泵、中央空調等設施的運行費用以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費用計入代收代繳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單獨核算,合理公開分攤。具體分攤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電梯起點樓層的業主不承擔電梯運行費(電梯起點位於地下室的除外),但應承擔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汽車停車位由業主委員會在政府指導下,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後確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收費標準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等專用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收取停車費。利用物業* * *部位、公共* * *場地和* * *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和業主(代表)大會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收益歸全體業主,其中30%用於補貼物業服務費,70%納入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 * *設施設備報廢後的收益,應當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沖抵物業服務費,也可以根據業主(代表)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接受上述單位委托收費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實施物業服務並收取相應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