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缺乏可信來源:問題中提到的所謂通知是以壹個數字開頭的編號,而沒有明確的發出單位或機構。缺乏可靠的來源使得該通知的真實性難以驗證。
2. 不符合常規流程:債務逃廢通知通常由法院或相關部門發出,並且會明確提供債務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然而,在問題中並未提及這些關鍵信息。
3. 缺乏詳細內容:問題中沒有提供具體的逃廢債通知內容,如債務金額、債權人信息等。這使得我們無法對通知進行進壹步分析和評估。
綜上所述,根據提供的信息,可以判斷該逃廢債通知是虛假的。在面對類似通知時,應該保持警惕,確保通過正規渠道核實其真實性,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