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家報警有用嗎?
如果受到威脅,可以報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網貸平臺、車貸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機構存在電話、短信騷擾、威脅、哄搶或侵占財物、損毀信用記錄、侵入住宅等行為。可按侵權違法行為處理,可立即向金融監管部門舉報,揭露網貸機構暴力催收、高利貸等犯罪行為,必要時可直接報警。
如果不是暴力催收和非正規部門,那麽上門催收就是合法的。銀行上門催收信用卡欠款是維護銀行自身的基本權益,但如果是其他信用糾紛(不是惡意信用卡欠款),公安機關無權介入。
二、借錢了怎麽辦?
如果有人借錢不還,首先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比如對方身份證或身份證號復印件、合同、郵件、短信、錄音、匯款記錄等。,並告他及時還錢。
另外,要及時聯系律師,專業律師會對當事人如何進壹步取證進行分析指導。不要錯過訴訟時效,否則他們不會勝訴,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準備起訴的時候,要看借條上的錢有沒有還錢的時間。如果有,應該在還錢時間後的三年內起訴。如果沒有起訴,三年訴訟時效已過,當事人喪失了勝訴的權利。同時,還要看是否有證據證明時效中止或者中斷。
如果欠條上的錢沒來得及還,當事人可以隨時起訴要錢。在這種情況下,20年的訴訟時效壹般是過不了的。
還需要註意的是,借款時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年利率24%,超過部分低於年利率36%,視為債務人支付,不予退還。年利率超過36%的,債務人有權要求返還或者扣除剩余本金。如果起訴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申請保全。
綜上所述,上門催收是壹種債權,但這種權利只能按法律程序辦理。如果是暴力催收,債務人有權報警。如果債務人受到任何身體傷害,上門催收人員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