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買官賣官。不得以謀取個人晉升、調任、轉任、留用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為目的,向他人行賄;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調動、調任、留用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
嚴禁逃官。不準采取拉關系、串門或威脅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或職級待遇;不準許願,不準提拔動員別人說情打招呼。
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不得任人唯親,任命提拔和調整人選;不準違規配備領導幹部,或違規提高幹部職級待遇;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幹預下級或原地區、原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得擅自公開幹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情況。
嚴禁幹擾過渡。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幹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選舉權的自由行使;不得捏造、散布謠言,誣告、陷害、侮辱他人;不得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發放各種宣傳品;不得阻撓對違反壹般紀律行為的調查處理。1.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短信、親自走訪、委托或指使中介說情、舉辦聯誼活動等方式請他人關照;
2.不允許賄賂代表;
3.不準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賄選;
4.不得以謀取個人晉升、調任、轉任、留用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為目的,向他人行賄;
5.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調動、調任、留用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
6.不準采取求愛、串門或威脅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或職級待遇;
7、沒有正式的誓約,或者為他人宣傳動員說情、打招呼;
8、不準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
9.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10,不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
11.不準違規調配領導幹部,或違規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12、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幹預下級或原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13,未經允許不得泄露幹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相關信息;
14.不允許以威脅、欺騙等手段阻礙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選舉權;
15,不得捏造、散布謠言,誣告、陷害他人,侮辱、誹謗他人;
16.不得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發放各種宣傳品;
17,不準阻撓對違反壹般紀律行為的調查處理。1.那些拉票和賄賂選舉的人將被排除在調查之外。已被列為候選人的,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已被提拔的,依法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辭退,對賄選的,依紀依法處理;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按照自己拉票賄選相應處理。
2.凡買官賣官的,先停職或撤職,再視情節輕重進壹步組織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通過賄賂獲得的職位堅決撤銷。
3.跑官要官者,不得提拔重用,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組織處理,並記錄在案;對發誓封官或疏通關系、為跑官要官的人說情打招呼的,要嚴厲批評,對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等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
4.凡違反規定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壹律無效,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凡幹擾換屆選舉工作的,將嚴懲不貸,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知強調,地方各級黨委要把換屆風氣的變化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違反換屆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他們將以鐵的紀律剎住不良作風,努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