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給機動車開罰單有兩種情況。
壹是交警(交警隊)開出違法停車處罰告知書。
另壹種是城管監察大隊(城管局)開具的違法停車處罰通知書。
交警隊開具的《違法停車處罰通知書》用於對城市道路範圍內違反停車規定的機動車進行處罰,城管局開具的《違法停車處罰通知書》用於對城市非機動車和人行道範圍內違反停車規定的機動車進行處罰。
國家廣,處理方式也會不壹樣。有的地方異地辦理違章,但大部分地方不異地辦理。壹般情況下,告知書上有詳細的處理地點和工作時間,接受處罰時需要看清楚。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十四條直轄市和設區的市應當實行市級執法或者區級執法。
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能夠承辦的,可以在區級進行。
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承擔跨區域、重大復雜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第十五條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向街道派出執法機構。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向市轄區或者街道派出執法機構。
派出機構以設立該派出機構的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的名義,在本轄區內履行城市管理執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