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不同意壹樓的觀點。找證據,找什麽證據,找到證據怎麽辦?妳和他吵架,到最後,妳不還是在生自己的氣嗎?恐怕除了離婚什麽都晚了。
妳應該和妳丈夫溝通。如果妳想找麻煩,妳現在就應該找他麻煩。告訴他不要再這樣做了。如果他還是這樣,妳就要想辦法準備證據了。是準備證據,不是抓強奸。試著把他的電話賬單打出來存起來。萬壹妳被逼離婚,那就是更多財產的證據。
話不好聽,人不可捉摸。與其靠自己,不如靠別人。最後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