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打電話給快遞公司詢問,客服人員告訴我。我因為他們工作失誤,誤簽了這個快遞,方便我有時間去取。我說沒時間取,他們說第二天送。其實當時我也挺生氣的。很明顯是因為妳的錯誤,我今天沒有收到這個快遞。妳不應該回去給我嗎?妳怎麽有臉讓我自己去拿?
我可以因為這個事情去投訴他們,但是怎麽說呢?大家都不容易,我也沒說要投訴這個快遞公司。
現在妳這種情況,如果妳改口供,對妳沒有任何影響,因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是對這個快遞公司影響很大。因為這個公司肯定會因為妳的投訴而被罰款。他們當然不想吃這個虧,所以讓妳改說法,說這壹天會到來。
至於要不要改口供,妳看著辦吧。既然妳已經打電話投訴了,妳必須說實話。否則在法律上相當於假口供、偽證罪。他們根本不會被處罰,那下次還會這樣簽收別人的快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