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首次明確了禁止寄遞物品的內涵:
壹是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
二是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危及寄遞安全的物品;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新規中的違禁物品種類由58種增加到188,對香煙寄遞也有數量限制。此外,對違反禁止郵寄和投遞物品的責任有所加重。
擴展數據:
違禁物品目錄
1,槍支(包括仿制品,主要零件)彈藥。
2.控制儀器。如匕首、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弩、催淚彈等。
3.炸藥。如炸藥、雷管、導火索、煙花、鞭炮、砸槍、拔槍、砸槍等。
4.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例如氫氣、甲烷、乙烷、乙炔、打火機、氯氣、壓縮氧氣、氮氣等。
5.易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6、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如紅磷、硫磺、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7.氧化劑和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鹽、高氯酸鹽、過氧化氫、過氧化氫等。
8.有毒物質。如砷、砷、汞化合物、鉈化合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劇毒農藥等。
9、生化制品、傳染性、感染性物質。如細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物、骨頭、動物器官等。
10,放射性物質。如鈾、鈷、鐳和鈈。
人民網-快遞有新規定!以後很多東西都不能郵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