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負責處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緊急求助(迷路等。).
120-緊急醫療救援中心。
122-交通事故處理。
119——火災隱患報告、消防救援、技術救助(如車禍、人員被困)、化學救助(化學物質泄漏)、生物救助(病蟲害)。
擴展數據
110的發展歷史:
1和1986年,中國第壹個110報警站在廣州成立。
2.1996年7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全國公安機關報警服務臺建設現場會,介紹推廣漳州110先進經驗,號召全國公安機關向福建省“漳州110”學習。
3、1996 10公安部會同郵電部發布關於110城市公安機關報警服務臺建設的通知,明確規定當事人撥打110的電話壹律免費。
4.1998年,公安部發布了110報警服務標準化標準,統壹規定了接警、接警、處警工作標準,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嚴格接警、處警工作規範,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推動110報警服務標準化活動進壹步開展。
5.2003年5月,公安部發布了《110接處警工作規則》。這是公安部正式出臺的第壹個全面、系統、科學規範110報警服務的規範性文件,對公安機關報警服務的職能、工作原則、工作要求、接警範圍、受理程序、工作機制、警務保障、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6.2004年3月,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縣市兩級公安機關,合理整合內部資源,大力推進110、119、122“三位壹體”工作,逐步建立集中統壹、權威統壹的信息網絡。到2006年底,“三位壹體”建設任務基本完成,公安部在南京召開現場會進行總結。
7.2007年初,公安部制定了部、省、地、縣四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工作規範,以內部制度的形式對110接處警的各個環節提出了系統明確的要求。
8.2008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將短信報警號碼統壹為12110。
參考百度百科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