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生育津貼申請條件如下:
1、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非財政撥款單位正常繳費參保人員,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前在秦皇島市連續繳費12個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2、在秦皇島市連續繳費不足12個月,且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壹次性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