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出市區(1)遷出房屋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結婚的,應附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住房分配、購房、房屋拆遷的,應附房產證復印件。
(二)戶口簿、公民身份證之間轉移的,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準予遷入。憑戶政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戶政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域遷移: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向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提交分局審批。經分局批準,憑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當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戶籍遷移是我國戶籍制度中常住戶口登記的原則。公民常住戶口變更後,應當將戶口遷入現居住地,即遷移戶籍。中國的戶口遷移政策覆蓋了廣泛的群體,包括幹部、工人及其家屬、學生、士兵及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