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短信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偽基站發送的。偽基站就是偽基站。設備壹般由主機和筆記本電腦組成。通過短信發送器、短信發送器等相關設備,可以在壹定半徑範圍內搜索到以其為中心的手機卡信息。通過冒充運營商基站,使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廣告等短信。
從上面的解釋可以看出偽基站的工作原理,即利用購買的偽基站發射信號,偽裝成運營商的基站,占用正常的通信頻率,強行接入壹定範圍內的通信用戶,然後隨機編制壹組號碼作為“號碼”,向接入的用戶手機發送廣告和銷售短信。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十壹條規定,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設臺審批手續,領取電臺執照。
沒有無線電臺執照,擅自設置和使用無線電臺,影響了國家正常的通信秩序,妨礙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擾亂無線電通信管理秩序罪,應予懲處。法院應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判刑或處罰。
近年來,國家打擊“偽基站”的力度越來越大,但仍有少數不法分子經不起利益誘惑,鋌而走險,走上了非法道路。檢察官在此提醒,利用“偽基站”發送廣告短信是犯罪行為,不要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