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員工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用人單位,申請辭職。辭職當日,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員工離職,那麽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扣除員工的部分激勵待遇作為懲罰,但是工資還是要發的。未提前告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向勞動者主張賠償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