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次征集誌願是在平行誌願錄取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高校未完成的招生缺額計劃,以及部分高校在平行誌願錄取後投放的招錄計劃,分數不降低。
2.征集誌願,因為本批次誌願院校的考生未被錄取,已被辭退,這是考生留在本批次的最後機會;征集誌願的院校還是有計劃結余或者想超計劃。省考試院整理高校(專業)名單,向社會公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表。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3.征集誌願註意事項:考生在填報征集誌願前,應查看自己的錄取結果,看是否被高校錄取。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征集誌願。如果考生的錄取狀態顯示為“自由投”,則說明考生未被高校錄取,可以在本批次錄取結束後參加征集誌願。
4.被高校辭退的考生除了關註自己的錄取情況,還要仔細看看被高校辭退的原因,以免在填報和征集誌願時重蹈覆轍,浪費填報和征集誌願的機會。
考生填報誌願後,錄取入檔。如果錄取結束後,部分學校的招生計劃沒有完成,招生辦會公布空缺的學校和專業名單,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填報第壹誌願,填報這些空缺的學校和專業。如果第壹次征集誌願後仍有空缺專業,將進行第二次征集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