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日常生活中,用快遞送上門似乎成了壹種奢侈。不少網友評論“快遞到網點代收已成常態,逐漸成為行業潛規則”。《2021 618快遞服務質量大數據報告》顯示,近七成快遞員在618期間被投訴;在發起投訴的人群中,七成以上是因為快遞沒有送到家門口而不滿。不少消費者表示,雖然不容易理解快遞員,但在明確標註“拒絕在快遞站代收”的前提下,絕大多數快遞員還是把包裹放在快遞站,很難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如何更好的保護消費者權益?記者近日走訪了這壹現象。
消費者
期待多種交付方式,是否自行選擇?
在網上,記者註意到微博要求“送貨上門,去郵局或快遞櫃取。您更喜歡如何接收快遞?”發起投票,超過半數的人選擇“希望自主選擇分娩方式”;近三成的人選擇“宅急送;車站太遠,快遞員太多”;其余的選擇“在郵局領取;我不想讓快遞員知道他的具體地址。”網友“臟菌”說:網購是因為我每天加班沒時間去超市買東西,結果寄到郵局。郵局下班比我早。現在快遞到代收點很正常。網友“青蜂俠”說,小件放快遞站沒問題,大件、重物希望能送到妳家門口。本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給大家壹些選擇會更好。有網友認為不送快遞上門有利有弊。系統給快遞櫃發短信也是可以的,因為大部分快遞都是白天送的,很多人不在家。
在福州晉安區某小區的郵政站,晚上8點左右是快遞的高峰期。居民陳先生告訴記者,他白天不在家,快遞都是郵局或者快遞櫃代收,挺方便的。也有居民告訴記者,購物時曾要求快遞,但最後被放在郵局,不得不自己下樓取。有時他們不得不壹天下樓幾次去取快遞。
信使
不增加配送費,很難實現送貨上門。
在郵局裏,壹名負責人正在和壹個包裹的“主人”談話,對方希望快遞員送上門,否則不予受理。現在放在驛站,驛站工作人員不負責投遞,只能電話告知並發信息。據該站負責人介紹,壹天有三四百件快遞,壹件收兩三毛。自己送的話,就虧了。
在福州臺江區茶亭附近的壹家大雲網點,壹位王興快遞員告訴記者,快遞員在送快遞上門時面臨很多困難。現在派件量增加了,但派件成本降低了。“現在送快遞的錢是壹塊。以前能拿壹件兩三件,還要扣車站網點保管費。壹天按照發貨的量算,加上淘寶收貨等其他成績,壹個月6500元。訂單多了,但收入和以前差不多。快遞不上門我們也有困難。如果遇到幾件需要送貨上門,有的還要爬樓梯,那麽我們的送貨速度就會慢很多,很難在規定時間內送到。”王興·庫裏爾說。
小王的吐槽並不是個例。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不少快遞員抱怨增量投遞不增。快遞公司的利潤空間也被快遞行業愈演愈烈的價格戰壓縮了。據央視新聞報道,大雲、童淵、申通三家上市快遞公司的業務簡報顯示,今年6月,快遞的單票收入已經逼近2元,低於去年的成本價。此外,順豐控股預計上半年凈利潤同比下降80%左右;申通快遞預計上半年虧損6543.8+0.4億元至6543.8+0.6億元。
法律專家
對違法違規拒絕送貨上門的企業,要提高服務意識。
針對快遞不送貨上門的問題,記者也采訪了法律界人士。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律師丁兆增說,快遞不送上門。首先,給消費者帶來不便。快遞的損毀、丟失、冒用現象時有發生,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體驗。其次,這個行業的潛規則不僅無視法律法規,也成為快遞行業發展的壹大障礙。這種現象說明企業的服務意識很差,是否需要快遞櫃面服務要看用戶自己的需求,不能讓快遞公司或快遞員自己做主,甚至任性而為。
丁兆增教授進壹步指出,2065438年5月1日,我國第壹部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貨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收貨人當面驗收。收貨人或代理人有權當面驗收。這意味著,如果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就違反了相關規定。
那麽,如何解決“快遞不上門”的情況呢?
丁兆增教授說:“壹方面,我們理解快遞員不送貨上門的原因:工作量大,工資低。經消費者同意,可以選擇配送站,不選擇送貨上門;另壹方面,從法律角度來說,快遞員已經違反了應該送貨上門而不是送貨上門的規定。消費者可撥打投訴熱線12305。只要查實公司或快遞員違規,相關部門將依法定性處置。”
編者按:截至8月5日,全國疫區超過180,當地相關社區防控措施加強,消費者和快遞員需要更多的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