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說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都不能被認定有罪,這是正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審查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