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辦理時,持卡人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社會保障卡服務機構和網上服務平臺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換領和補領;
(2)代理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代理人須持代理人身份證、持卡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社保卡到期異地續保流程如下:
1.經辦人或其代理人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社保中心換卡;
2.必須填寫相應表格,出具有效身份證原件;
3.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受理補卡申請後,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障卡工本費(35元),繳費後領取繳費憑證;
4.經辦人員辦理補卡確認手續,並出具受理回執;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業務之日起45日內完成發行工作;
5.經辦人或其代理人在規定的工作日之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持業務回執到社保中心領證。
社保卡到期了還要去換嗎?
妳必須親自去。社保卡到期,需要本人親自到社保卡服務機構辦理。因為社保卡是身份識別和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證件,需要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實性,所以需要本人親自前往辦理和核實身份。
異地換壹張新的社保卡需要以下步驟。壹是參保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二是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同意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受理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四是新的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統籌地區設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