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祝福短信 - 離婚訴訟過程中,被告、總回憶和她朋友總回憶發給我的手機短信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嗎?能被采納嗎?

離婚訴訟過程中,被告、總回憶和她朋友總回憶發給我的手機短信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嗎?能被采納嗎?

被告發的手機短信和妳的總回憶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但是總的回憶,被告和她的朋友,不能作為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視聽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短信和總召回的內容要整理打印成書面材料,提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