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職工醫療保險支付及待遇報銷標準
壹、如何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
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出示相關證件和資料到所屬轄區社保所辦理參保登記;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應持本人戶口、身份證、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居住地所在轄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二、醫療保險待遇期限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規定繳納1個月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其職工和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六個月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從第七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求醫途徑有哪些?
職工醫療保險包括普通門診、部分重(慢性)病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
四、個人賬戶的構成和使用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以參保人名義建立的保險賬戶,由個人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個人賬戶實行ic卡管理,不得提取現金。個人賬戶的資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所有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後,個人賬戶按以下比例劃入:35周歲以下、36周歲至45周歲、46周歲的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按繳費基數劃入, 以及70周歲以下、765,43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照其上壹年度月平均退休費(退休費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0%的,為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
個人賬戶可用於支付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部分重(慢性)病、門診搶救、住院治療等醫療費用中自付的費用(不含個人費用)。
五、門診重癥監護
持有社會保障卡的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重(慢性)病發生的符合職工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門診重(在職)病統籌基金支付80%(在職)和85%(退休),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60%(在職)和65%(退休)。部分門診重疾(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肝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由基金支付87%(在職)和90%(退休)。
使用屬於醫保範圍的乙類藥品或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0%,余額由醫保基金按上述比例支付。
六、住院起付標準
起付標準是指參保人住院時,按照規定,個人要先支付壹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支付。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是:
(1) 200元,壹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 400元,壹級甲等醫院;
(2)二級醫療機構600元;
(3) 800元,三級醫療機構。
在壹個保險年度內,被保險人住院兩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標準減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除外)。享受低保的殘疾人免收住院起付標準費。
七。住院治療
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支付限額(24萬)以內的費用,根據醫院級別和費用段,由醫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壹)全年累計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在6.5438億+以內,醫療保險基金比例為:
1,92%(在職)從社區和壹級醫院基金退休;
2、二級醫院基金支付89%(在職退休);
3、三級醫院基金支付86%(在職退休);
4、享受殘疾人待遇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二)全年累計基本醫療保險費用10-20萬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4%,
(三)全年累計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在20-24萬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8%。
(四)使用屬於醫療保險範圍的乙類藥品或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0%,余額由醫療保險基金按上述比例支付。
八、大額醫療保險福利
在壹個保險年度內,被保險人在門診重疾、門診搶救、住院醫療保險範圍內的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限額(24萬)後,由大額醫保基金支付,支付比例為98%。使用屬於醫保範圍的乙類藥品或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0%,余額由大額醫保按上述比例支付。
大額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九、使用乙類藥品和部分診療項目個人支付比例
被保險人在部分重(慢性)疾病門診治療、門診搶救、住院治療中使用乙類藥品或屬於醫療保險範圍的診療項目時,個人先自付10%,余額由醫療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
十、使用內部材料、更換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個人支付比例。
參保人員門診治療重特大疾病和住院治療,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適當放寬的項目由個人支付30%,使用國產替代材料支付35%,使用進口替代材料支付50%。
十壹、壹個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大額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壹致。
在壹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門診治療部分重疾、門診搶救和住院累計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年度範圍內基本醫療保險限額為24萬元。超過基本醫療保險限額的費用,大額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十二、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申報
參保人員在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住院後五個工作日內,由個人或單位寫出書面就醫申請,加蓋公章,持門診急診病歷、相關檢查報告(主要說明病情嚴重程度)、120急診發票等材料,到市醫保中心二樓窗口申報。市醫保中心應在收到申請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以短信(電話)方式通知申請人。
十三、辦理轉診手續。
參保人員可轉入定點醫院治療,從轉出醫院網上辦理轉院手續後,可直接到轉入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轉到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由三級綜合定點醫院或專科定點醫院提出轉院意見,市醫保中心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審核,審核通過的直接到醫療機構住院。
十四。非定點醫院的費用怎麽報銷?
參保人轉診非定點醫院住院審批的,出院後1個月內,填寫《武漢市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表》並攜帶費用收據(原件)、費用匯總清單(原件)、病歷首頁、出院小結、門診(急診)病歷及檢查報告、病理檢查報告、手術記錄(含麻醉記錄)、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外地醫院等級證明、社保卡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市醫保中心二樓窗口辦理報銷。
同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必須先報銷基本醫療費用。我復印所有住院資料,市醫保中心提供醫療費用結算清單,然後去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商業保險報銷。
十五、終止醫療保險人員個人賬戶余額如何處理?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因出國定居、死亡、轉出本市且個人賬戶不能轉移的,可申請壹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余額。
符合上述條件的,在醫療保險手續終止後兩個月內,由參保單位(本人或法定繼承人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攜帶以下資料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申領。
1,填寫完整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壹次性支付申報表》;
2、收款人與終止醫療保險人員的關系證明材料(參保單位和轄區社保經辦機構應核實繼承人(收款人)、繼承人(收款人)和終止醫療保險人員的身份;
3、終止醫療保險人員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出國定居、出市證明;
4.收款人銀行賬戶信息復印件(收款人需在漢口銀行開戶);使用社保卡金融賬戶(漢口銀行)的,必須在銀行櫃臺開卡激活賬戶。
十六、如何辦理搬遷?
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可以辦理醫療保險異地安置手續。申請人需書面申請,填寫《武漢市城鎮職工異地就醫登記表》,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辦理時應提供轉移證明或居住證或暫住證復印件1份,身份證復印件2份,郵政儲蓄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2份。
十七、搬遷人員的待遇
安置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應委托銀行支付或由單位發放。
在安置地定點醫院急診門診搶救、住院及部分重(慢性)病門診治療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並在治療結束後壹個月內,由其所在單位將本人病歷復印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等費用憑證交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並由市醫保中心在收到社保部門提交的完整報銷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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