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有鎮(村、社區)、中心城區(鎮)小區(住宅區)均應實行全封閉管理。中心城(鎮)要把小區到小區、巷子到巷子、街坊到街坊、樓房到樓房的通道全部隔開;各村(社區)要把村與村、組與組、自然村與自然村、墩灣與墩灣之間的通道全部隔開。除醫務人員、防疫人員以及水電油氣、通信網絡、糧食蔬菜、醫療物資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外,其他居民不得進出社區(居民區、樓棟),中心城區原有通行證將作廢。
第二,嚴格控制所有車輛。除醫療救護車輛、防疫車輛、運送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用品的車輛、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外,禁止其他壹切車輛通行。不再辦理上述車輛以外的車輛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