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向居住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杭州市租賃補貼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公示5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後,將擬發放補貼的名單及金額通過短信平臺反饋至申請人手機號碼;
4.對公示有異議或者經審核不符合發放資格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就近的街道(鄉鎮)社保事務管理服務中心辦理。
杭州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具有市縣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金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租住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包括享受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定向安置住房。
綜上所述,申請租賃補貼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或廉租房申請表,以及審核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申請人僅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年齡狀況證明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仍無法申請。他們還需要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家庭收入證明經社區調查評估、街道審核、區民政部門審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條件的,由區民政部門發放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3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