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或居家隔離14天,對以下人員每3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有中高風險區、封閉控制區、控制區所在鄉鎮、街道居住史的人員;在有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的城鎮街道上有居住史的人,盡管尚未劃定風險區域;與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活動軌跡有時空交叉的人;從國外回來的人。
2.對以下人員進行14天的家庭健康監測,前3天間隔24小時進行兩次核酸檢測:有高危地區所在行政區域居住史的人員;有些人沒有確定風險區域,但向他們的行政區報告了病例或無癥狀感染。
3.“紅色代碼”人員隔離14天,每3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4“黃碼”人員,除上述情況外,按相應規定處理,其余“黃碼”人員告知規範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城市後24小時內到附近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由此,陰性人員要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
5.其他申請人,建議進行1次核酸檢測,完成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
(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
(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
國家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和分布,預測重大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提出防控對策,參與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
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免疫接種、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監測和報告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