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屬於法律證據範疇的電子數據。合法真實的電子郵件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鑒定證據包括電子郵件證據公證、電子郵件證據當庭演示、經鑒定的電子郵件證據、原被告雙方認可的電子郵件證據。只是打印的電子郵件證據,通過證據保全對方、第三方、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記錄來確認信件的真實性。電子合同也是壹種符合法律的合同。只要是雙方簽字表示真實意思,簽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1)將郵件與其他證據進行比對,必要時請相關人員進行對質;
(2)檢查電子郵件地址是從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處獲得的還是免費註冊的。壹般來說,前者比較靠譜;
(3)復習信件的收發時間。如果壹封信是由國外的網絡服務提供商發出的,或者是由國際信函轉發器投遞的,就必須要有壹定的時間,否則就不符合客觀情況;
(4)必要時,請網絡服務提供商提供協助,直接保存來自電子郵件傳輸和存儲的證據。或者識別,從電子郵件生成、存儲、傳輸的環境的可靠性,是否被篡改等。,請有關方面提出專家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壹條當事人采用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並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壹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自另壹方當事人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衍生問題:
電子證據主要有哪些類型?
電子證據的類型有:
(1)文字處理文件:由文字處理系統形成的文件,由字符、標點、表格、各種符號或其他編碼文本組成。不同類型的文字處理軟件生成的文件不兼容(如Word和WPS),使用不同編碼規則形成的文件無法直接讀取。所有這些軟件、系統和代碼,連同文本內容,構成了文字處理文件的基本要素。
(2)圖形處理文件:計算機專用軟件系統輔助的圖形數據,通過它人們可以直觀地了解不連續數據之間的關系,使復雜的信息變得生動、清晰。
(3)數據庫文件:由若幹原始數據記錄組成的文件。數據庫系統的功能是根據指令輸入和存儲數據,查詢記錄,輸出結果。它具有很高的信息價值,但只有經過整理和總結才具有實際用途和價值。
(4)程序文件:計算機與人交流的工具。軟件由幾個程序文件組成。
(5)視頻、音頻、視頻文件:俗稱“多媒體”文件,通常通過掃描識別、視頻捕捉、音頻輸入等方式進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