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是指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中負責處理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
法務和律師的區別在於:1。法務是單位的法律顧問,全職為公司服務。律師是獨立於單位的法律工作人員;2.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大企業要求律師必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與律師不同,律師更多從事訴訟業務,法務更多從事非訴訟業務,法務是企業風險的綜合管理者。
防範風險、謹言慎行仍將是法律工作的基本基調,爭取不糾紛、不訴訟是法律工作的根本目標。法務是壹個“保守”的工作,傾向於低風險運作,在保護公司利益的同時追求效率。
多學習、多詢問、多了解、多溝通、多合作是法律工作的基本方法。通過看、問、聽,了解公司法務的運作流程,取得相關部門的理解和配合,關註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我們不僅要做問題的發現者,更要做問題的制造者。
摸清各個部門的風險,明確各種工作流程。繼續與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在愉快的氛圍中完成工作任務,共同降低風險,防止糾紛,提高效率。法律問題可以盡早發現並提出,法律風險可以消除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