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函件以文件形式發布,公告不以文件形式發布。
通知是壹種廣泛使用的官方文件。用於發布法規,轉發上級機關、本級機關和不隸屬機關的公文,審批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些事務。
公告是指政府和組織對重大事件的正式宣布或公開宣布。
決定是“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改變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作出的不適當的決定”的正式文件。
函件是指非直屬機關用於洽談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的公文。
擴展數據:
壹、註意事項:
根據適用範圍的不同,它可以分為六大類:
1.發布通知:用於發布行政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
2.批復通知: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公文進行批復,並交給下級機關知曉或執行。
3.轉發通知:用於將上級機關和非直屬機關的公文轉發給下屬人員,以便其知曉或執行。
4.指示性通知:上級機關用來指示下級機關如何開展工作。
5.任免通知:用於任免幹部。
6.事務性通知:用於處理日常工作中的事務性事項,經常以通知的形式向相關機構或人員傳達相關信息或要求。
二、公告:
重要事項的公告
凡是用於宣布有關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向全民告知的重要事項的公告,都屬於這類公告。常見的有國家重要領導職務變動、領導人出訪或其他重大活動、重要科技成果公布、重要軍事行動等。
法定事項的公告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壹些重要事項和重大環節必須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進行核實,並予以公告。”
專業公告
壹類公告是專業性的或針對特定對象發布的,如經濟招標公告、根據專利法申請專利的公告;根據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送達的訴訟文書無法送達本人或代理人時,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間接送達,公告是向特定對象發出的。這些不是行政機關的正式文件。
三。決定:
根據目的和內容的不同,決策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1)監管決定。用於發布權力機關制定、修改或試行的法律文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如《××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
(2)指揮決策。用於對某個問題、某件事、某個行動做出決策指揮和部署,如X X市政府關於加快全市產業發展的決定。
(三)獎懲決定。用於表彰或懲罰相關單位或個人,如2009年關於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決定。
(4)決策多變。用於改變機構人事安排或撤銷下屬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如《國務院關於撤銷X同誌X省省長職務的決定》。
信件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壹)按性質,可分為公函和備忘錄兩種。公函用於政府機關和單位的公務活動;備忘錄用於日常工作。備忘錄不屬於公文,對公文格式沒有要求。妳甚至可以省去標題和文號,只需在尾部寫上機構名稱、撰寫時間和公章即可。
(二)根據文件的目的。信件可以分為寄信和回信。發函是主動提出業務事項而發出的信函。回復就是回復對方發來的信。
(3)另外,從內容和用途上,還可以分為談判函、通知函、提醒函、邀請函、請求回復函、轉遞函、提醒函、提交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