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絡已經成為陌生人交友的重要紐帶。但是,這也造成了很多問題。有些人可能是和網友見面後壹見鐘情,所以經常給家裏和工作單位打電話騷擾甚至直接糾纏,對家人和同事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影響。
除了交友網友要努力謹慎,註意人身和財產安全,很多事情都有可能意外發生。如果妳不想和這個網友交往,但是對方卻纏著妳,直到妳無法忍受騷擾,那就要靠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以寫恐嚇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幹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民法通則》第134條,可以要求網友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既然妳決定通過法律解決問題,那妳就必須有相關證據證明網友侵犯了妳的合法權益。壹般來說,網友騷擾的證據有三類:1,多次收到對方騷擾短信;2.對方撥打自己電話的通話記錄;3.身邊人證明妳被網友直接糾纏過很多次。當網友再次騷擾時,妳可以及時報警,他會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