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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疫情期間稅收政策有哪些變化?

疫情對生產生活影響很大。襄陽的稅收政策有哪些調整?

為鼓勵創新,減輕納稅人負擔,襄陽市稅務部門將嚴格落實中央、省近期出臺的壹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同時探索多種服務形式,切實惠及納稅人。優惠政策可以歸納為兩類:

壹個是普惠性優惠政策。

1.2020年3月6日前不能進行2月份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在3月31前繼續進行納稅申報。因疫情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批準,依法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2020年2月至6月,免除各類參保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關於職工醫保優惠政策,國務院已作出原則性規定,省政府正在制定具體優惠標準,待文件正式下發後嚴格執行。

2.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按3%的稅率計算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

3.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四類困難企業,2020年彌補虧損的期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另壹種是針對特定對象的稅收優惠政策。

1.生產疫情防控關鍵物資的企業,可按月申請增值稅增量稅收抵免退稅;為擴大產能而購買的相關設備支出,允許在當期企業所得稅前壹次性扣除。

2.捐贈用於疫情防治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免征增值稅和附加稅。

3.對所有用於疫情防控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社區,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買用於疫情防治的房屋和土地,免征契稅。

4.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期間,經營各地蔬菜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稅費。

5.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防疫人員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貼、獎金,自2020年6月65438+10月1起,免征個人所得稅。

6.個人在2020年6月5438+10月1日取得單位為預防新冠肺炎發放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

襄陽稅務部門將嚴格執行上述優惠政策,探索以下四種服務形式:

1.探索“非接觸式”處理方法。涉稅事項,在線;除非必要,否則不要進入大廳。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企業社保費申報客戶端等“非接觸式”渠道在線申請免抵稅。

2.網上申請發票。納稅人領取發票實行“網上申請、免費送達”。2020年2月14日零時至4月30日24時,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發票領取業務,郵政服務免費。

3.全力推廣提醒服務。積極與衛生、經濟、財政、紅十字會等相關部門對接。,利用“金三”系統進行大數據分析,篩選出符合減免條件的,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給納稅人。,提醒納稅人按優惠政策辦理相關涉稅業務。

4.積極拓展預約辦理。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的,主動提供預約服務,合理安排辦理時間。每天,辦稅服務廳會根據人流量和業務緊急程度,及時加強與納稅人、繳納人的電話、微信溝通,提醒辦理錯峰,減少人員聚集。

5.做好人性化服務。因疫情未申報或未提交相關材料的納稅人免於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為異常戶。行政復議申請人因疫情延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影響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