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紀律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的區別是:
(1)機構性質不同,紀委屬於黨內機構,監察委員會屬於國家機構;
(2)預約方式不同。紀律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然後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的領導由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並報上級黨委批準。
(3)監管範圍不同。紀委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察委員會是這方面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
被調查人涉嫌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行為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和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壹步調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監察機關批準,可以依法羈押在特定場所:
(壹)涉及重大復雜案件的;
(二)可能逃跑或者自殺的;
(三)可能串通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的行為。
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對涉及行賄犯罪或者同壹職務犯罪的人員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場所的設立、管理和監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行為或者職務犯罪時,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規定查詢、凍結涉案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發現被凍結的財產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在發現後三日內解凍並返還。
第二十四條
監察機關可以對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和可能隱藏被調查人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所及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搜查。搜查時,應當出示搜查證,並且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等見證人在場。
搜查婦女身體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監察機關進行搜查時,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予以配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二,監察機關的監察對象是什麽?
1,中國* * *黨的機關公務員;
2、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公務員;
3.監察委員會公務員和人民法院公務員;
4.人民檢察院的公務員;
5.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公務員;
6.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