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要送到第二誌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部分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會負責將他們的所有材料及時轉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已在網上報名且未被網上某誌願單位(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資格線)錄取的考生(含MBA/MPA/ LL.M)可參加調劑。
【2】參加調劑的考生可在網上填報兩個平行調劑誌願,已提交的調劑誌願在48小時內(兩個誌願分別計時)不允許修改,供招生單位下載誌願信息並決定是否通知考生參加復試。48小時後,考生可以修改誌願。
【3】考生填報網上調劑誌願時,選擇調劑的招生單位、專業類別及其考試成績必須符合國家調劑政策。
【4】被招生單位設置為被錄取的考生,需要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否則招生單位可以取消其被錄取的狀態。
【5】已被某招生單位設定錄取並經考生確認的考生,將不再接受其他誌願的輪候錄取通知書。如果考生要取消已確認的待錄取通知書,必須得到招生單位的許可,取消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書,考生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後,才能接受其他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書。
[6]未在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單位設定錄取(壹誌願考生除外)。
【7】只有網上考生才能查詢招生單位設置的缺額信息,誌願填報和調劑必須是招生單位設置缺額的專業。
【8】請調劑考生註意瀏覽招生單位公布的調劑辦法和復試通知。
【9】請考生密切聯系招生單位,及時完成網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