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討債的證據。但是,有以下要求:
(1)通過自認,即雙方都認可的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為真實的聊天記錄;
(2)經具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鑒定或者經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3)有資格的證人通過作證或者有效的證人證言確認聊天記錄是真實的,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如果欠錢,起訴流程如下:
1,寫起訴書;
2.帶著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交訴訟費;
3.法院審理了這個案件。在法官主持下進行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進行裁決;
4.執行判決。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勝訴方可以依法申請執行。
如何異地起訴追討欠款
(1)需要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起訴狀,提交必要的證據。
(2)民事訴訟程序:
1,備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和證據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時受理,並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將駁回決定書送達原告。
2.審前準備
法院受理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了法院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時,要做好開庭的各種準備工作,如告知當事人必須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告知當事人合議庭成員,主持開庭前的證據交換等。對於當事人來說,首先,當您或您的單位被起訴時,您或您的單位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應訴,並在收到起訴狀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交相關證據。其次,要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按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3.開庭
聽證會上,書記員首先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找出當事人的樣子,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庭審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指導下查明案件事實,當事人在這壹階段要充分舉證和質證。法庭調查結束後,法官根據案情總結了案件焦點,庭審轉入辯論階段。在辯論階段,當事人可以圍繞案件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後,當事人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如果無法達成調解協議,法官壹般會當庭宣判。案件太復雜不能當庭宣判的,將定期宣布判決結果。
4.呼籲
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為十天,裁定為五天。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債務憑證。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