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登記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在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處理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規則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3分:?
第12項?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
擴展數據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規定:
第四十三條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給予警告、不予記分的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後果,且違法行為人已經消除違法狀態的,可以認定為輕微違法行為。
第四十四條輕微違法行為,說明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和依據,糾正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後方可放行。
第四十五條交通警察在指揮交通和巡邏管制過程中發現,不具備違法停車條件或者交通堵塞時,可以通過手勢、喊話等方式糾正違法行為。
《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
第十四條簡化檢查工作流程。檢驗機構要對服務指示標誌、業務流程指引、大廳服務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整改,統壹在明顯位置設置引導指示標誌和公示業務流程,增加免費引導人員,引導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檢驗業務。
第十五條創新檢查工作便民措施。要落實檢驗機構周六、周日、節假日不休息制度,實行延時檢驗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檢驗機構利用流動檢驗線深入農村、偏遠山區等地開展摩托車等現場檢驗服務。實施檢查機構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開展檢查時間、方式提醒服務。
中國政府網-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
浙江政務服務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滄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