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輕傷是指有或無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傷。這種損傷在損傷發生時或治療期間沒有生命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壹。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壹定程度的損傷或部分功能障礙,不構成重傷但不屬於輕傷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