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又稱退休金和退休費,是我國的壹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人員工資支付明細如下:
1,養老金發放時間為每月10;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退休的次月起領取;
3、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要求職工退休的,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準,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執行;
4.退休人員因企業原因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承擔;
5.按照現行養老金發放標準,職工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每月發放額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算月數,計算為139個月,71歲時可以發放;
6.參保人在71周歲前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轉入統籌基金,確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支付;
法定退休年齡如下:
1,女:單位參保職工年滿50周歲;經理55歲了。參保的個人年齡均為55周歲;
2.男:都60歲了。無論工人、管理者、單位、個人;
3.其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勞動者,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零攝氏度以下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勞動者,可以提前退休;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綜上所述,國家對養老金的相關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因為畢竟這是國家公民利益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