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制度是我國實行的教職工工資制度和方法。結構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津貼和激勵工資組成。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同時實行教齡津貼。高校教職工職稱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分類。
實驗人員分為高級實驗人員、實驗人員、助理實驗人員和實驗人員;科研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的職務系列進行分類。中小學教師職稱按高級、壹級、二級、三級教師進行分類。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班級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津貼和山區津貼組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資歷確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本科教師4500元。基本工資的數額將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及時調整。)碩士生導師和博士生導師的基本工資也與研究課題和項目掛鉤。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隨教齡增長。實行年資工資不僅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穩定。
3.階級工資。課時補貼按實際課時發放;主要是鼓勵老師多教,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年輕老師。如果他們教得多,他們可以得到更多的報酬。這不僅是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作為班主任的老師根據班級的工作量增加資金。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而不是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金額只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爭績效,每學期有評價,沒有終身制。每壹個老師,只要努力,每壹年都會有希望。這主要是為了鼓勵工作有成效和優秀,不僅鼓勵多教,也鼓勵好課。